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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师范大学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
2020-09-15 11:11     (点击: )

贵州师范大学

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

2019  使用)

一、专业简介

地理信息科学专业自2002年开始招收本科生,为贵州省最早开办本专业的高校,200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,2013年“地理学”获博士学位授予权,2017年组建“地理学”贵州省国内一流学科,现为一本招生。本专业围绕贵州省“大数据、大生态、大扶贫”战略,聚焦喀斯特研究,经过十七年的发展,在师资队伍、专业发展、学科建设、教学科研、人才培养、教学改革及服务社会等方面,形成了明显的优势和特色。拥有国家级科学实验平台4个,国家级教学人才团队1个,省部级创新人才团队和实验平台8个,野外实验示范基地5个,平台数量多、层次高、硬件设备齐全、科研创新能力突出,为本专业教育教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。

二、 培养目标

本专业围绕喀斯特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国家需求,立足贵州、面向西南,服务“美丽中国”、“乡村振兴”等重大国家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,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培养信念执着、品德优良,基础理论扎实、基本知识全面、基本技能熟练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毕业生能在城市、国土、农林、水利、环境、气象、交通、人口、旅游、公安、国防、房地产等领域从事与地理信息系统、遥感和测量有关的技术应用、系统开发、科学研究和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、创新型人才,五年左右成长为优秀技术骨干和优秀管理者。

根据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定位,对毕业 5 年左右的职业发展预期目标分解如下:

【目标1】: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修养和高尚的道德品质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;

【目标2】:具备一定的自主设计实验和开展野外调查的能力,具备通过野外综合考察、社会调查、实验分析等获取第一手科学资料和地理数据的能力;

【目标3】:能够分析、归纳、整理相关数据,掌握一定的数理统计分析和计算机技术,具有测量、遥感、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或开发能力,具有定量分析研究地理问题的能力;

【目标4】:掌握资料调查与收集、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,具有较强的科学探索精神和接受新知识、新理论和新技术的能力;

【目标5】: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。

三、毕业要求

要求1--【政治素养】: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,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信为人,品行端正,具有健全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,具有集体主义精神、合作精神、敬业精神以及追求真理、献身科学事业的科学道德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德才兼备。

要求2--【知识整合】:熟悉地理科学、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方法,系统地掌握地理信息系统、遥感和测绘技术等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基础知识、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,了解学科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。

要求3--【数据获取】:掌握地理空间数据采集、空间数据建库、空间信息集成与处理、空间建模与分析等基本技能。

要求4--【遥感分析】:掌握遥感数据获取、遥感图像处理、空间信息提取与分析、遥感建模等基本技能。

要求5--【测绘应用】:掌握大地测量、工程测量、地籍测量、摄影测量等测绘基本技能。

要求6--【系统开发】:接受地理信息系统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,具备系统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技能。

要求7--【行业应用】:具备一定行业GIS开发和高级应用能力,或具备新型遥感技术应用、工程测量和地籍测量的能力,能够从事部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、城市GIS应用或遥感专题信息提取和测绘等相关工作。

要求8--【沟通表达】:掌握资料查询、文献检索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知识的基本方法,具备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,具备撰写论文、报告的能力,陈述发言,具备较好的外语应用能力。

要求9--【自主学习】:接受良好的科学思维和科学方法的基本训练,具有较强获取新知识、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具有创新意识及协同攻关的能力和初步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,具备继续深造的能力。

要求10--【团队合作】: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,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、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,具有团队合作精神。

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图

毕业要求

培养目标1

培养目标2

培养目标3

培养目标4

培养目标5

政治素养

P

 

 

 

 

知识整合

 

P

P

 

 

数据获取

 

P

P

 

 

遥感分析

 

P

P

 

 

测绘应用

 

P

P

 

 

系统开发

 

 

P

P

 

行业应用

 

P

P

P

 

沟通表达

 

 

P

P

 

自主学习

 

 

 

P

 

团队合作

 

 

 

 

P


四、学制与获得学位条件

学制:3-7

获得学位条件:参见《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和《贵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(试行)》。

参考总学时或学分:毕业所需总学分为: 173 学分;其中,通识课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2  学分;专业课程 93 学分;综合实践课程 28  学分;必修课程 161  学分;选修课程  12  学分;毕业论文(设计)  4  学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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